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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能在当地法院起诉吗?个人住房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 2022年4月8日 武汉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whjjhtjflaw.com/

 周纯,武汉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借钱不还能在当地法院起诉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有些借款人就是不还钱,以致出借人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追偿。但是,当借款人在外地时,出借人是不是只能到其外地相关法院起诉呢如果不是,那么出借人能否在当地法院起诉索偿呢


双方可以约定到那个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借款人与出借人都会写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那么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根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出借人应该到借款人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进行起诉。


所谓“住所地”,一般是借款人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而“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双方交钱的地方。


但在实践中,出借人要起诉借款人的,往往都会被要求到借款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这给借款人追债索偿带来了极大困难,尤其是双方离得远,跑过去起诉索偿的车马费,可能都比借款高了。


事实上,就借贷双方双方而言,满足条件的,是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索偿的。


根据第三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应当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


那么当双方当事人在涉案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时人在涉案借款及利息是否归还事项上产生争议时,应当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当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出借人是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索偿,只要有证据充分的,都能胜诉。当然了,这方面也需要看当地法院是否受理,不受理的,要求说明理由,要是是不服的,可以找合同纠纷律师详细咨询,合理合法保障自身权益。



个人住房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抵押人:电话:


地址:邮编:


__年__月__日


中国农业银行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借款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现值为共计人民币____。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首期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六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七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八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抵押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必须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人未续保的,贷款人有权代其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抵押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承担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由抵押人负责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第十七条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抵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八条抵押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有关资料退还给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抵押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

律师:宋律师 [湖北]

文章来源:武汉买卖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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